一名3岁多幼童因输血染上“艾滋病”而死亡。他的父母状告输血的河南长垣县人民医院,开封市郊区法院一审判令该院赔偿11万余元。
据大河报报道,1996年7月22日,刚出生不久的长垣县满村乡西梨园村婴儿小明因缺氧缺血性心脏病住进长坦县人民医院。7月27日,医院为小明输血25毫升。治疗7天出院后,小明经常出现腹泻和低烧现象,小明父母怀疑儿子患结核病,开封市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并非结核病。
今年4月5日,河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所确诊小明患艾滋病。4月13日,小明夭亡。他的父母于是将长垣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经查证,为小明提供血浆的是长垣县人民医院所属的长垣县红十字血站,该血站无“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其献血人也没有“献血体检卡”。